人民之声党秘书长林鼎被指在两个月内,在没有律师执照下执业,触犯律师专业法。林鼎否认有罪,经审讯后去年被裁定罪成,如今被判入狱六周,及罚款1000元,但不影响他来届大选的参选资格。
林鼎(60岁)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失信、非法盯梢、无照执业,以及拒绝回答调查员问话的罪名。
林鼎否认有罪,案件在2023年12月开审。控方以其中三项抵触律师专业法令的罪名提控他,指他于2021年4月至6月间,65次在没有律师执照下执业,其余控状则暂时搁置。
法官星期一(2月17日)下判后,林鼎不满罪成和刑罚,通过律师表明有意上诉。
根据宪法,一个人若在新加坡或海外法庭被判罚款至少1万新元(或等值外币),或监禁至少一年,将无法在五年内参与竞选成为国会议员。
换言之,以林鼎目前所面对的刑罚,他仍可参加来届全国大选;大选最迟得于2025年11月举行。
林鼎曾在2020年大选中代表人民之声党出征惹兰勿刹集选区,对垒由杨莉明部长领军的人民行动党团队。人民行动党当时以65.37%的得票率胜出,人民之声党的得票率为34.63%。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林鼎在2021年6月10日才获得更新的律师执照,意味着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9日,他并未持任何有效执照。
然而,林鼎在这两个月内,仍以律师身份继续执业,包括代表客户出庭和准备法庭文件等,因此抵触律师专业法令。
法官在去年7月做出裁决时指出,林鼎的律师执照发出日期,毫无争议是2021年6月10日,而他的执照就仅于6月10日生效,因此裁定林鼎罪名成立。
林鼎所面对的其余控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