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摊位为国人提供了经营小本生意的机会,国家环境局因此规定摊贩必须亲自经营摊位,防止摊位转租,避免推高租金和食品价格,从而保障新加坡人的利益。
义顺公园小贩中心的马来椰浆饭摊Nasi Lemak Ayam Taliwang注册在一名马来妇女名下。她的丈夫诺曼星期二(2月18日)在脸书贴文,对环境局要求摊贩必须亲自出现在摊位的规定表示不满。
诺曼称,环境局向他怀孕40周的妻子发出警告,指她未亲自出现在摊位上,等于违反租约,于是他“逼着孕妻亲自到摊位站着”。
“根据租约,摊主必须亲自管理摊位,这是合理的。然而,现在他们说,这意味摊主得自己出现在摊位里。即使我们通过脑力、系统和软件来管理摊位,而不是单靠体力,也被视为违反协议。”
诺曼说,自2017年起他们就经营摊位,最初四年几乎每天工作12到18小时,如今他们变得更有效率,让员工负责体力活,而夫妇俩专注于管理、研发和软件操作,可是当局却要求他们得亲自到场照顾摊位。
摊主可委任联合经营者或代表人代为经营
环境局发言人受询时表示理解摊主在平衡个人处境与商业运营之间的挑战。一些摊主可能出于某些原因,无法亲自经营摊位一段时间,这期间摊主可委任联合经营者或代表人代为经营。若摊位需暂时关闭,当局也会提供支持,包括租金回扣等帮助。
发言人指出,这个政策适用于环境局及其委任运营商管理的小贩中心摊位。
据经营义顺公园小贩中心的Timbre+ Hawkers观察,诺曼的太太未亲自经营摊位,并与她联系,探讨是否委任联合经营者或摊位代表。
不过,诺曼太太拒绝了这个提议。尽管如此,运营商仍愿意提供这些选项给她。
Timbre+ Hawkers星期四(20日)也通过脸书发文,表示已多次与诺曼太太联系,探讨解决方案,并反复提出要求和提醒,但女摊主仍未作出任何委任或提名。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支持蓬勃发展的小贩文化,同时确保遵守现有政策,不希望干扰摊主的生意。我们鼓励开放沟通,并吁请任何有顾虑的摊主与我们联系,以便共同探索可行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