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提供银行户头接收赃款,协助骗子将赃款转为加密货币,一名53岁男子星期五(2月21日)将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20日)发文告说,根据初步调查,涉案男子被指提供数个由自己掌控的银行户头,给一名网络上认识的不明人士。这些银行户头后来被用于接收七名诈骗受害者的钱财。

2021年9月至10月间,男子涉嫌将超过5万9000元的犯罪所得,转换成等值加密货币泰达币(USDT),再汇入由上述不明人士指定的电子钱包。

男子也被指在没有获得当局执照的情况下,经营数码付款代币服务。他涉嫌通过各银行户头接收七笔超过4万4000元的汇款,再换成等值加密货币比特币(BTC)存入电子钱包中。

他星期五将被控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付款服务法令下的诈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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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47节条文,明知是资产是犯罪所得,仍把资产转换、转移或移出司法管辖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付款服务法令,无执照提供任何形式的汇款服务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或罚款最高12万5000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当局将严厉打击清洗犯罪所得的行为,对违法者严惩不贷。公众应拒绝为他人接收或转移钱财的要求,以免卷入犯罪活动,沦为不法分子的同伙被追责。

公众可浏览www.scamshield.gov.sg或拨打反诈骗热线1799,了解更多防范骗案信息。公众也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上网www.police.gov.sg/i-witness向警方提供诈骗线索,所有资料将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