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对吉宝有限公司(Keppel Ltd)的印度尼西亚全资子公司PT. Kepland Investama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地段所有权并索求赔偿。
吉宝有限公司星期一(3月17日)开市前在新加坡交易所发布文告说,这名名为敦巴(译音,Tumpal Hutabarat)的男子声称拥有面积达2万4500平方公尺(约26万3716平方英尺)的地段,这些地段与吉宝开发的雅加达国际金融中心第二大楼(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Jakarta Tower Two)所在地段重叠。
起诉人要求公司宣告他是有争议地段的合法业主、赔偿2.28万亿印尼盾(约1亿8626万新元),并归还未用的有争议地段。
文告说,他持有一份大约于1954年获得的文件,但根据印尼法律,这不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文件。PT. Kepland是在2000年收购有争议地段,并持有地段拥有权证书,公司将通过法律维护权益。
这不是第一次有当地居民向吉宝索取地段拥有权和赔偿。拉登(译音,Raden Saleh Abdul Malik)在2022年起诉PT. Kepland,声称他曾向敦巴购买有争议的地段,并索取拥有权。
文告说,这起官司已被雅加达南区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起诉人提出上诉,但法院维持裁决,而雅加达首都特区高等法院也同样裁定这起诉讼为不予受理。
吉宝星期一闭市股价上升1.5%至6.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