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指出,女性往往是性犯罪的受害者,社会应避免对她们贴标签。律师,尤其是身居高位、代表法律界者,更应意识到,若发表轻视或否定受害者经历的言论,可能会对其他受害者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让她们不敢报警。

尚穆根星期一(3月24日)在脸书发文,对新加坡律师公会副会长谢明达律师的评论表示惊讶,并表明自己的立场。

谢明达星期天(23日)针对一起强奸案在职场社交平台LinkedIn发布贴文,似乎暗示受害者“活该”或是自愿的,并且对案件细节的讨论方式被指缺乏同理心,引发争议。

尚穆根指出,女性对男性的指控不应一概而论,直接相信。过去确实存在虚假指控,被告理应有权充分辩护,毕竟一旦定罪,刑罚极为严厉。

“辩护律师必须在法庭内外都遵守适当的界限。羞辱或指责受害者已属越界,而憎女情绪(misogyny)不应在我国社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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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作为律师公会副会长,谢明达的言论可能让一些人误以为他代表新加坡的主流立场,也可能对其他受害者产生负面影响。

“让我惊讶的是,竟然还有人会说,当女性说‘不’时,她其实并不是真的拒绝。”

尚穆根说:“他的言论实际上是在暗示,受害者不值得相信。但高等法院认定这名受害者是‘异常令人信服的证人’,证词‘内外一致’。”

尚穆根列举了内政部和律政部多年来为保护性侵受害者所做的改革,希望这些措施能让受害者更有信心站出来发声,同时让女性在通常不平等的环境下,更容易且以更低的成本维护自身权利。

这些改革包括:废除《证据法》中允许辩护律师质疑强奸案受害者、试图证明其道德“败坏”的条款;修订《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减少受害者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所经历的创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