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唆与蓄意协助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行和妨碍司法公正,本地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的认罪聆讯展期。

王明星(79岁)的案件星期三(3月26日)早上在国家法院进行审前会议,他向法庭提出展期原定于4月2日的认罪聆讯。

王明星的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要求更多时间向医生获取关于病情、检测和治疗的详细报告,以确保能够提呈这些信息给控方和法庭,并获得适当的考量。

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显示,4月2日的认罪聆讯因辩方的申请而取消,等待获取进一步的医疗报告。控方不反对这项申请,案件展期至4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

王明星在易华仁被治罪后,于去年10月4日被控两项罪名。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22年12月,邀请易华仁乘搭他的私人飞机前往多哈,并且为易华仁免费提供多哈四季酒店的住宿,以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务舱机票,这些好处总值2万零848元又3分;王明星这么做等于唆使易华仁犯下违反《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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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控状显示,王明星涉嫌刻意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让易华仁在2023年5月18日至25日之间,向新加坡赛车公司支付5700元,补偿他从多哈飞回新加坡的机票花费。根据易华仁承认的案情,他接到王明星通知后,得知贪污调查局在询问多哈行,便赶紧安排付费给王明星的公司。

王明星目前以80万元保释在外,期间曾获准出国10天处理工作事宜和求医。

易华仁因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好处,在去年10月被判坐牢一年。他入狱服刑四个月后,由于再犯率低、在狱中没违规且获家人强力支持,从2025年2月7日起获准纳入居家宵禁计划,在家中服完余下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