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星邮轮的港口经理收贿,和上司以及上司的孪生兄弟串谋,两年多共收5万5470元贿款,星期二(4月1日)早上被判坐牢10周和缴付5万5470元的罚金。
被告阿莫萨布里(57岁)案发时是丽星邮轮的港口经理。他面对三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星期二早上承认其中一项,另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案发时丽星邮轮港口运营副总裁洪业文(52岁)是被告的上司。洪业文有个孪生兄弟洪业志,是Handling System Co的运营经理,负责码头装卸工程。
案发时,洪业志的老板为得到丽星邮轮的生意,答应洪业志若生意谈成,愿意给洪业文和被告一点甜头。
贪污调查局调查后发现,洪业志在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间,共贿赂洪业文56万3214元,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共贿赂被告5万5470元。
法官星期二早上判被告坐牢10周,也令他缴付5万5470元的罚金,以吐出受贿的款项。
洪业文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24周,被令缴付56万3214元的罚金。洪业志则在认罪后被判坐牢2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