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窃电单车,32岁男子在警方接获报案一小时内被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4月4日)发文告说,警方星期四(3日)晚上6时许接获通报,指在芽笼路一带的露天停车场发生一起电单车失窃案。
经过调查和查阅警方电眼后,勿洛警署的警员在警察行动指挥中心和宏茂桥警署警员的协助下,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在接获报案后的一小时内将男子逮捕,起回失窃的电单车。
男子将于星期六(5日)被控上法庭。
根据《刑事法典》第379A节条文,偷车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七年和罚款。
警方促请所有车主采取以下防范措施,预防犯罪发生:
将电单车停在明亮处。
为电单车安装防盗警报器。
使用电单车车罩,并固定好两端。
使用额外的锁具,例如碟刹锁(disc brake locks),或安装悬挂锁。
每次下车时拔出钥匙并锁车。
不要将备用钥匙放在电单车的储物箱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