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子与两名友人在路上看到清洁工时,持剪刀质问后者是否偷窃,拍打后者头部后抢走钱包内仅有的7元和手机,以70元转卖手机后分赃,被判入狱四个月两周又12天。
被告赫瓦里兹米(29岁)面对一项偷窃和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他于星期五(4月4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根据案情,2024年10月15日,赫瓦里兹米到波东巴西与友人艾哈迈德(37岁)和苏育泉(22岁)吃宵夜。由于被告想买东西,三人于是在约早上6时30分乘车前往芽笼35巷。
28岁的受害人当时正与同事在清扫街道。被告看见受害人后把他叫过来,接着质问受害人是否偷东西。受害人认为被告指的是毒品,否认了指控。
被告过后亮出剪刀,威胁受害人招认,否则就会动手。受害人因为害怕而承认拿走被告口中的物品。被告接着抬手拍打受害人的头部两下,并向他索讨财物。
受害人最后把钱包里仅有的7元和价值约199元的手机交出,苏育泉则拿出卡针,让被告把电话卡取出。
三人得手后试图就近销赃未果,被告于是把手机交给苏育泉,让他负责转售。当天下午约3时45分,苏育泉在裕廊西41街以70元脱售手机。他与艾哈迈德各拿20元,其余30元则转账给被告。
受害人在案发当天早上报案,被告在隔天(16日)落网。
控方指出,被告自2015年开始犯下与偷窃相关的罪行,去年5月才因偷窃被判坐牢四个月,如今又在假释期间犯案,显然是惯犯。
控方说,被告在取走受害人钱财之前曾威胁和攻击受害人,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四个月两周至五个月三周。由于被告在假释期间犯案,因此得额外坐牢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