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头欠债后,公司财务部门女职员用可擦墨水笔填写支票,让上司签名,跟着把支票收款人改成自己、丈夫和友人的名字,失信公司近5万元。

女被告黎亚杰(译音,42岁)面对七项控状,星期二(4月8日)承认两项伪造文件和一项失信罪,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她过后被判坐牢18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需要钱要把小孩从峇厘岛接到狮城,因此欠了朋友和丈夫一些钱,于是萌生起利用公司支票来“偷钱”的想法。

被告在2021年至2022年5月,是一家公司财务部门的职员,负责准备付款凭证,以及准备相应的支票让公司两名董事签署后支付款项。

用失信钱款支付自己开销

被告当时使用可擦墨水笔在支票上,写下公司需要付款的当事人姓名和金额,随后再让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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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过后却没有把支票存入,而是在2022年1月到2月期间,把支票上收款人的名字擦掉,更改成自己、丈夫和一名友人的名字。

被告前后用上述方式更改了五张支票,共转走了公司近5万元,被告用这些钱支付自己的开销、食物、机票,以及用在孩子身上。

被告向丈夫和友人谎称,这些钱是之前她代公司购买物品,公司把钱还给她的。

公司最终在进行年度审计检查时发现被告行为,公司董事也在2023年5月5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