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无照食品加工场和储存肉类与海鲜产品的冷库,多次警告后仍不悔改,新加坡食品局向开胜贸易鱼场开出1万9000元罚单,鱼场负责人张开胜未阻止违法行为,也被罚款1万4000元。

食品局星期一(4月14日)发文告,说明针对开胜贸易鱼场(Khaiseng Trading & Fish Farm Pte Ltd)的处罚。

食品局说,在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间,食品局执法人员多次在开胜贸易鱼场位于梁宙弯(Neo Tiew Crescent)的工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鱼场无照处理牛蛙和鱼类,也在未经允许情况下,将海鲜和肉制品储存在无照的冷库内。

当局曾多次向开胜贸易鱼场发出警告,并加强执法检查,但鱼场仍然继续这些违法行为。当局在检查中,共缴获超过660公斤的肉类和海鲜制品,包括鲶鱼、蛙肉和鳄鱼肉。

食品局强调,违法在无照设施加工和储存肉类以及海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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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条例,未获得食品局执照便将场地用做加工或储存者,可被罚款至多1万元,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另外,发现持有存放于无照冷库中并意图销售的肉类或海鲜产品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二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