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童下楼走出电梯时,无端端遭男子狠狠踹了一脚,整个人失去重心摔倒。男子声称心情烦躁,找人出气,但他也因为踹人而付出惨重代价,被判坐牢六周。
35岁的郑正忠星期二(4月22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后,被判入狱六周。
受害女童事发时只有七岁。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受害女童,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以及案发地点。
事故发生在2024年7月23日傍晚约5时,女童的父亲叫女儿把电单车的车罩拿下楼。女童搭电梯下楼,步出电梯时与正要上楼回家的被告不期而遇。
调查显示,被告与女童并不认识,但他却趁女童走出电梯时,突然一脚踢向她的腿,导致她摔倒。女童惊魂未定,被告便走进电梯,按下关门按钮。
女童的父亲目睹女儿被踹,立刻朝电梯方向追去,可是电梯门已经关上。发现有人追过来,被告开始担心被对方找着,为了不让对方掌握自己居住的楼层,他接连按下多个楼层的按钮,确保对方无法查出他的住处。
女童父亲随后报警,被告最终被捕。
被告供称,他是因为早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让他感到烦躁,才会找受害者发泄情绪。案发时,被告也清楚知道受害者不满14岁。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说,他在服兵役期间曾被诊断患有抑郁症,他在退役后没有持续接受治疗,才会导致情绪失控。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