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指定投票站区域内放置的轮椅来竞赛,13名青少年涉及两起破坏公物案,正接受新加坡警察部队的调查。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5月1日)发文告说,介于13岁至20岁的13人因涉及两起破坏公物案被调查。
在第一起案件中,警方在星期一(4月28日)晚上10时55分接到报案,指盛港西道第51A座组屋附近,一处被指定用做投票站的空地,有三台属于新加坡选举局的轮椅受损。
宏茂桥警署警员展开调查,确认了五名涉案者的身份。初步调查显示,这五人相信用轮椅来“竞赛”,其中一人更将轮椅抛入空中。
三天后,裕廊警署警员在星期四凌晨1时接到报案,指文礼通道第176B座组附近,在一个被指定用做投票站的有盖篮球场,有一台属于选举局的轮椅被损坏。警员迅速介入调查,结果发现八名可能的涉案者。
警方没有透露两起案件是否有所关联,或13名青少年是否互相认识等。调查正在进行中。
根据破坏公物法令(Vandalism Act),破坏公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三年,或罚款高达2000元,外加三下至八下鞭刑。
警方强调,当局绝不会容忍任何破坏公物或者枉顾法律的行为。尤其在这敏感的选举期间,当局会迅速展开行动,将涉案者绳之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