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年内两度性侵14岁继女,后者案发后发送短信给男子表明自己是继女而非妻子。生父得知此事后,带女儿报警揭发男子罪行。

现年59岁的被告事后面对两项性侵控状,他星期一(5月5日)在高庭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案件择日下判。

受害人是被告的继女,案发时年仅14岁。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控状显示,这起案件发生在2020年3月和9月,54岁的被告两次对继女伸出狼爪。

根据案情,受害人在生母与被告再婚后,与姐姐自2020年起便与生母和继父同住,直到两姐妹在2023年11月3日搬离住所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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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受害人早在2020年3月就遭被告指侵,同年9月14日晚上,受害人案发后第一次坐在被告身边,在客厅沙发看电视。

就在看电视的时候,被告趁机把手放进受害人的裤子指侵她。受害人因为害怕被告责骂和吵醒母亲,吓得不敢反应,间中也不敢看向被告。

被告数秒后停手,受害人立刻离开客厅回到房间。在案发当晚和隔天清晨,受害人两次发送短信给被告,对后者所为表达了厌恶,并重申自己是被告的继女,不是他的妻子。

2023年12月,受害人向堂亲倾诉遭遇。受害人的生父辗转得知,在同年12月6日带受害人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