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活跃通勤工具引发住宅区火患事故不断增多,陆路交通管理局本周在全岛展开执法行动,查扣78部不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

陆交局星期五(5月23日)发脸书贴文说,当局有权对不合规的电动脚踏车(Power Assisted Bicycles,简称PAB)和个人代步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简称PMD)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2004年道路交通(电动脚踏车批准)规则第三条,拥有不合规的电动脚踏车是违法行为,陆交局可在任何地点查扣这些设备。此外,根据活跃通勤法令(Active Mobility Act)第45节,陆交局也有权查扣在公共通道上发现的不合规设备,如停放在组屋走廊和楼梯间的相关违规设备,以保障其他公共通道使用者的安全。

对于已注册但被扣押的设备,陆交局将向设备持有者发出通知。所有电动脚踏车和电动踏板车(e-scooter)必须在陆交局注册。如果设备尚未注册,持有者可联系陆交局核实和调查。

陆交局提醒公众,活跃通勤工具只限购买和使用原始制造商或授权零售商提供的设备和部件,包括电池。使用不合规设备属违法行为,违规者可面临高达1万元罚款,或者长达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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