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冒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人员诈骗老妇9万7800元,两男一女被警方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5月23日)发文告说,警方星期三(21日)接获报案,指一名68岁的妇女被骗走9万7800元。诈骗团伙冒充金管局人员,谎称她涉及洗钱案,要求她交出款项以供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反诈骗指挥处于星期四(22日)在明地迷亚路逮捕年龄分别为22岁和38岁的男子,以及一名39岁女子。文告指出,事发时受害者刚把钱交给其中一名嫌犯。

初步调查显示,38岁男子负责向受害者收钱,并将款项转交给22岁男子。尽管他与39岁女子一同前往交易地点,但只有他与受害者接触,而22岁男子则在附近徘徊。交易完成后,警方迅速锁定三人的身份并逮捕他们。

22岁男子星期六(24日)被控上庭。根据法庭文件,被告达米安(Damian Eiyuu Ang)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在去年10月4日至今年5月22日间,与一名身份不明者达成协议,提供三个星展银行户头,协助接收对方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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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令还押在中央警署,期间可被带出协助调查。案件展期至5月30日过堂。

其余两名嫌犯仍在接受调查。

警方也在38岁男子身上发现疑似受管制药物,相关案件已移交中央肃毒局处理。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骗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及罚款。

警方强调将严正看待任何涉嫌参与诈骗的行为,违例者将被依法严惩。

警方也呼吁公众,应拒绝他人使用自己银行户头或手机号码的请求,一旦涉及犯罪活动,他们也得承担责任。

此外,政府官员绝不会通过电话要求汇款、透露银行登录信息、从非官方平台下载应用程序,或将通话转接至警方。外国政府官员也无权要求我国公众进行类似行为。

如果有人自称中国政府官员并要求在本地会面、付款或签署与保释或调查有关的文件,应立即联系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