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把银行户头给他人接收3万多元的不明款项,以及未经授权访问他人银行户头转账约12万元,41岁男子被控上法庭。
被告安德伦(Andren Scobee Arokiasamy,41岁)星期三(6月4日)在国家法院被控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名。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3日)发出的文告,商业事务局在2021年6月接获通报,指被告的银行户头收取了3万208元7角3分的资金,警方怀疑这些钱都来自一名外国受害者的诈骗所得,于是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这名男子涉嫌与一名身份不明人士达成协议,允许他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接收资金。2019年6月,他的银行户头代接收了上述款项,却解释不清钱的来源。
此外,2019年7月至11月期间,男子还涉嫌在神秘人的指示下,未经授权访问两名不同人的银行户头,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总额12万1595元的转账。
被告在面控后表示有意认罪。由于律师仍需时间接受客户指示,案展7月1日再度过堂。
被告也获得法庭批准以1万5000元保释。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47AA节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三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5万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滥用电脑法令第3(1)节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两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严正看待任何洗钱活动,违法者将依法严惩。警方也提醒公众切勿答应替他人收取或转移资金。任何允许他人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接收或转移资金者,若这些交易涉及犯罪活动都得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