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使用伪造付款截图欺骗珠宝店店员已付款,骗走850元的金链,27岁男子被控上法庭。
被告莫哈默沙菲(Muhammed Shafie Bin Muliantoh,27岁)星期四(6月5日)被控一项欺骗罪名,指他在2025年3月28日下午约4时56分,在如切路54号的珠宝店购买一条价值850元的金链时,以伪造的付款截图欺骗店员已付款。
被告原本也面对另外七项控状,包括无照驾驶、抵触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以及涉嫌在2022年7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共241次以他人名字欺骗租车公司,以租借车辆。
案件展期至6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4日)发出的文告,警方在5月31日接到一起报案。一家珠宝店指收到被告发来的转账证明后,发货送出被告购买的金链。然而,店家随后查看公司户头,才发现户头并未收到这笔款项。
勿洛警署警员随后展开调查,确认被告的身份,并于星期二(3日)逮捕他。调查显示,被告相信也涉及数起电子商务诈骗,受害者在Carousell上看到广告付款后,却没有收到物品。这些物品的价值超过1万1600元。
警方强调,当局严厉看待任何涉及诈骗或欺诈活动者,并会将涉案者绳之于法。此外,公众在网上交易时,或者商家在交易时,应在出货前核实转账已通过。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骗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