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关税局星期一(6月9日)发布通告,提醒所有贸易商和报关代理人在通过新加坡贸易网(TradeNet)系统申请进出口和转运许可证时,务必准确申报“原产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Origin),并强调这项信息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新加坡贸工部和新加坡关税局星期一发布联合文告,说明关于准确申报“原产国/地区”事宜,并透露关税局已发通告提醒所有贸易商和报关代理人这么做的重要性。

文告说:“新加坡是一个值得信赖、开放包容、法治强有力的国际商业中心。遵守法律,包括遵守海关法规(customs regulations),对于维护诚信的商业环境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贸工部和新加坡关税局高度重视贸易合规。2025年6月9日,新加坡关税局发布通告,提醒所有贸易商和报关代理人,务必在通过新加坡贸易网系统提交的所有进出口和转运许可证申请中,准确申报‘原产国/地区’。”

文告指出,只有当货物符合新加坡现行自由贸易协定(FTA)或新加坡非优惠原产地规则(non-preferential Rules of Origin)下的相关原产地标准时,贸易商和报关代理人才可将“新加坡”申报为原产国/地区。新加坡关税局还定期与商会商团(TAC)沟通,关于作为授权机构签发普通原产地证书的职责,并确保流程符合监管义务。

根据《海关法》(Customs Act)和《进出口管制法》(Regulation of Imports and Exports Act),在许可证申请中错误申报原产国/地区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并可能受到处罚。“新加坡关税局将毫不犹豫地对不合规的公司机构采取执法行动。自2020年以来,新加坡关税局已调查近690起与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规则相关的违规案件。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通知、销案罚款(composition sums),以及法庭起诉。”

新加坡关税局高级助理局长(贸易)李文聪说:“准确的原产地申报是新加坡基于规则的贸易框架基础。这个通告旨在提醒企业履行原产地认定要求的责任,从而维护新加坡作为值得信赖的全球贸易中心的声誉。”

有关原产地规则标准的更多信息,可参阅新加坡关税局网站(www.customs.gov.sg)上提供的海关通告第06/2025号。企业亦可发送电子邮件至customs_roo@customs.gov.sg联系新加坡关税局,寻求进一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