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与阿窿签下5万元的借贷协议后反悔,被要求支付6000元才能了事,结果转当阿窿跑腿还债,不但提供户头收款,还用脚车链锁欠债人家门,被判坐牢九个月。
脚车链锁门 户头供收款
原籍马来西亚、目前是本地永久居民的被告彭慧茵(37岁,译音)面对一项非法禁锢和三项抵触放贷人法令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8月看到一则阿窿的借贷广告。她与阿窿签了5万元的借贷协议后反悔,岂料阿窿要求她支付6000元才能取消协议。
阿窿还恐吓被告,说若她不还钱,便会到她在本地以及马国的家找麻烦。被告最后妥协,为了还债于去年9月2日将提款卡和密码交给阿窿,让后者利用户头接收两名欠债人的2150元款项。
同月6日,被告也遵照阿窿指示,事先买好脚车链,于傍晚6时至晚上10时24分,到三名欠债人住家外,用脚车链将铁门锁上,拍下照片传给阿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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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欠债人在收到阿窿传来的照片后,发现铁门被两个脚车链锁上,于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