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驾车人士过去四个月因涉嫌酒驾被捕,将于星期四(6月26日)上庭面控。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25日)发文告说,介于26岁至61岁的35男四女,在今年3月至6月间,因未能在警方临检时通过酒精呼气检测,抵触酒驾罪名被捕。
其中,介于33岁至61岁的五人将面对额外控状。他们分别涉嫌将汽车停在禧街、惹兰友诺士、武吉知马路、巴耶利峇路和汤申路上段,导致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受阻,也可能造成危险。
调查显示,这五人涉嫌酒驾后在车内睡着。除了酒驾罪名,五人也将被控把车辆停在造成他人不便的位置,其中一人还因拒绝接受酒测而面对多一项罪行。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第67(1)节的酒驾条文,一旦罪成,初犯可面对2000元至1万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可面对5000元至2万元罚款,以及监禁不超过两年。罪犯也可被吊销各级驾驶执照。
警方说,酒驾是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会对违法者严惩不贷。公众若打算喝酒,就不应开车,可选择乘坐德士、私召车、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行,也可聘用代客泊车服务或让没喝酒的人代驾。“所有驾驶者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公路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