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脚踏车骑士和非电动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若骑上行人专用道属违法,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行人专用道(Pedestrian-Only Path)只限行人和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简称PMA),如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等用户使用,严禁其他代步工具,如一般脚踏车、电动脚踏车、滑板车和双翘板。
交通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马炎庆星期二(7月1日)到淡滨尼一带,观察活跃通勤人员的执法行动。他受访时说,所有与脚踏车道并排相连的人行道已改为“行人专用道”,也漆上相关图标。
至今,我国有超过700公里的脚踏车道和公园连道。在已铺设的脚踏车道中,超过200公里与人行道并排相连。
问及执法人员会如判断是否开罚单,马炎庆说,执法人员会观察骑士的行为,要是他们是为超越前方行人,或是速度较慢的骑士,短暂进入“行人专用道”,这是可理解的。要是骑士没有合理理由闯入“行人专用道”,执法人员就会采取行动。
他强调,“行人专用道”的条规用意不是开罚单,而是希望道路使用者能为他人着想,营造安全的共享环境。
针对公众对不同的道路,如行人专用道和共用道等感到混淆,马炎庆说,公众只要记住,红色是给脚踏车和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使用,灰色则是给行人和PMA用户使用。碰到共用道,则尽可能靠左行驶。
陆交局6月开始,展开“各用其道”宣导活动,提醒公众使用正确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