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4.6亿元投资骗局的黄有志向高庭提出保释申请,但法官指他在国外或有资金,有畏罪潜逃风险,加上有证据显示他在保释期间犯罪,最后驳回他的申请。
被告黄有志(38岁)案发时是Envy Asset Management(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 (EGT)的董事。他面共108项包括欺骗、伪造文件、严重失信、洗钱等控状。
控方申请先在高庭审理其中42项控状,其余的63项控状暂且搁置。高庭在进行35天审讯后,控方已传召所有证人出庭供证。
黄有志在控方结案后提出保释申请。
他星期一(6月30日)通过代表律师指出,他已在本地扎根,对案件有良好的辩护理由,若他继续被还押,无法好好为辩护作准备。
法官星期四(7月3日)早上发表裁决,表示有证据显示黄有志有能力获取外国证件,他在国外也或有大笔资金,因此有畏罪潜逃风险。
法官也说,黄有志之前在保释期间,涉嫌犯下新的罪行。
他被指在2023年10月协助一名身份不详的女子在店屋的选购权书(Option To Purchase)上签名,让人误以为选购权书是女屋主授权以500万元价格售卖店屋,企图从交易中获取50万元。
法官认为,黄有志继续被还押不会对他造成偏见,最后驳回他的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