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史上最大宗涉30亿元的洗钱案中,有九家金融机构因触犯反洗钱条例,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开罚2745万元。这是继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简称一马公司)案件的金融机构被罚2910万元之后,当局针对违反反洗钱条例,对金融业开出的第二高处罚金。
金管局完成了为期两年针对涉及福建帮洗钱案的金融机构的调查。受到处分惩罚的九家金融机构中,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新加坡分行被罚得最重,为580万元。当局施予该银行处分时,也把另一起发生在2017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跟美国客户有关案件的违例行为一并考虑。
大华银行接到的处罚金第二高,被罚560万元。此外,银行的两名前主管因为没有采取或确保展开适当的尽职调查,或跟进可疑交易报告,而受到金管局谴责。这两人是洪士喜和陈昇荣,他们都是大华集团零售银行业务尊享理财团队前主管。
其他被开罚的银行是瑞士银行(UBS AG)新加坡分行、花旗银行(Citi)、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 & Co.)新加坡分行,以及LGT私人银行新加坡。它们分别被罚300万元、260万元、240万元和100万元。
另外,持有资本市场服务执照的大华继显(UOB Kay Hian)和蓝海资产管理公司(Blue Ocean Invest),以及拥有执照的信托公司恒泰信托(Trident Trust),分别被罚285万元、240万元和180万元。
这起在2023年8月爆发的30亿元洗钱案,涉及现金、豪宅、名贵商品、加密货币和酒类等资产,被充公的资产总值超过9亿元。案件中有10人被定罪,他们的刑期介于13个月至17个月不等,其中有五人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得以缩短三分之一刑期,他们都已服刑完毕,并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