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有条件批准新加坡航空公司与马来西亚航空集团,仅限于双方全服务航司的商业合作。
竞消委星期一(7月7日)发表文告说,新航和马航拟议协调价格和客运力,将限制往返新加坡和吉隆坡航线的竞争。
为此,新航和马航提呈了拟议承诺,包括各自保持在合作前的每周客容量水平、达到特定绩效目标后提议增加运力水平、每年汇报旗下低成本航司往返新加坡和吉隆坡航线的运营数据,以及委任独立审计员监督双方是否遵守承诺。
针对拟议承诺是否足以解决竞争方面的担忧,竞消委今年2月11日至3月4日间曾咨询行业利益相关者,他们都并未提出担忧。
考虑到市场发展,包括捷星亚洲即将结束营业,竞消委接受新航和马航的拟议承诺,并在他们履行承诺的前提下批准这项合作。
新航和马航是在2019年签署合作协议,以加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在航班时间表、价格、销售、营销和联号服务等多方面合作。两家公司当时也向竞消委提交申请,评估合作是否抵触竞争法。
在竞消委2022年有条件批准他们合作后,新航和马航2023年3月更新申请,涉及双方从新加坡往返吉隆坡和梳邦(Subang),以及往返古晋(Kuching)的重叠航线。
双方同年11月修订申请,在商业合作提议中排除旗下廉价航司,即酷航和飞萤航空。因此,竞消委最终只评估新加坡往返吉隆坡的重叠航线,不包括往返实里达机场和梳邦机场的路线。
竞消委首席执行官高明新在文告中说,冠病疫情后新加坡愈加融入全球经济,本地航空业在竞争加剧的同时,近来也有企业进出市场。航司之间合作,可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航空连接和选项。
高明新说,新航和马航的拟议承诺让他们可以灵活应对市场发展,确保在需求增长时,增加新加坡和吉隆坡之间的航班,长期下来为乘客带来更多旅行选项和保障更好的价格。
“竞消委将继续监督这一领域的发展,确保竞争为消费者产生良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