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赏抖音偶像,女书记一个多月内42次偷钱,失信公司款项超过3万8000元,被判坐牢四个月。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周瑜恩(20岁)。她星期四(7月10日)早上承认一项失信的控状,另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77A节条文,涉及伪造付款凭证,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指出,2024年6月25日到2025年1月9日,被告在一家回收公司新利兴五金环保私人有限公司任职,担任公司的书记,每个月的薪水是2300元。

被告公司会收购可回收的材料,顾客如果想把物品卖给公司,会到公司仓库去称物品的重量,过后再把物品交给仓库员工,员工会在单据上列明物品的重量和数量,再交给顾客。

顾客会拿着单据到位于兀兰连路(Woodlands Link)的办公室去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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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书记会开出附有顾客资料的付款凭证,并让顾客签名。

顾客签名后,书记就会把钱交给顾客。这些钱财收在办公室柜台的一个盒子内,一旦不够钱,被告就会通知老板,老板会把钱交给被告,或下班后亲自放钱进盒子里。

2024年12月2日,被告的主管出国,只有被告一人在办公室,她就开始偷取盒子里的钱。

2024年12月2日到隔年1月9日,被告42次偷钱,从65元到2000多元不等,共失信3万8315元3角。

此外,被告还伪造付款凭证,还伪造签名,并偷取相应的金额。

控方指,被告为了避免被查获,伪造付款凭证。

不过,控方也说,被告配合当局调查,没有前科,犯案时才20岁,要求判被告四至六个月的监禁。法官最终判她坐牢四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