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女子与前夫办理离婚手续时,向警长索取前夫涉偷窃罪的报案记录编号,因触犯官方机密法令,被判坐牢一周。
被告是越南籍妇女陈氏恬(37岁),星期四(7月10日)早上承认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罪行。涉案的44岁警长陈志耀早前在认下一项严重失信和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罪行后,被判坐牢16个月。
案情揭露,2020年12月2日之前,陈志耀被派去调查一起虐童案,结识了涉案的被告以及被告的丈夫。
查案过程中,被告告诉陈志耀,称在和丈夫办理离婚。
2020年12月9日,被告告诉陈志耀,说丈夫曾于2016年底,在陈笃生医院偷手机,并问他是否有此案的任何信息,好让她传达给办理离婚的律师。
当天下午5时40分到隔天晚上8时24分,陈志耀使用警方的系统,查找被告丈夫偷窃案的资料,最终找到报案记录编号,通过WhatsApp知会被告。
当局在调查陈志耀的过程中,从陈志耀的WhatsApp短信里,发现他和被告已在2022年5月25日发展成性伴侣。
另外,2023年1月5日,陈志耀还向被告借了2000元。
主控官要求监刑,被告的代表律师则希望法官考虑罚款,指被告最终也没有使用她所得到的信息。
法官下判时说,若被告没有要求陈志耀帮忙查询资料,也不会有这起案件,可算是主谋,因此必须给予监刑。
法官也说,被告索取的资料是利于自己办离婚,没有使用所得的资料并不构成减轻刑罚的因素,但若用了资料,则得加重刑罚。
另外,被告也滥用她和警员的关系,最终判她坐牢一周。(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