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区24个国家和行政区的监管机构,共同为空中德士和无人机的商业运营,制定一套参考资料,协助支持行业发展、加快安全采用,以及降低监管风险和成本。
这套资料在认证、运营条例、能力建设和社会接受度等重点领域提供指导,未来也会根据新出现的技术和运营概念定期更新。
参与民航机构星期一(7月14日)在第二届亚太先进空中交通监管机构会议上,为监管机构发布促进先进空中交通运营监管的参考资料。
先进空中交通的主要用途,包括采用无人机提高生产力和提供迅速的服务,以及利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简称eVTOL)作为替代交通工具,更有效率地往返主要航线和不同岛屿,强化低空经济。
eVTOL俗称“空中德士”,也可用于物流、紧急医疗服务、搜救和执法等领域。
新加坡民航局星期四(17日)发文告说,亚太区是全球首个召集监管者共同制定相关参考资料的区域,让监管机构可以考虑、调整和使用资料,来准备和推进空中德士和无人机的商业运营。
民航局说,小组将向国际民航组织提呈参考资料,供全球采纳这些技术作参考。
参考资料融入各国的最佳实践方案,涵盖八大重点领域。针对eVTOL的内容分六个方面:认证、验证和验收;投入运营的条例;各国机构的协作;经济政策和条例;能力建设;以及社会接受度。无人机部分则涵盖超越操控视线的运作,以及能力建设两方面。
除了新加坡,参与制定的另2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等。
民航局说,参考资料有助监管机构和条例跟上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部署,为经济和社会带来益处,同时保障航空和公共安全。业者则能利用资料促进技术开发和采用,支持行业发展,以及降低先进空中交通和无人机的监管不确定性、成本和投资风险。
参考资料草案分别在去年11月和今年4月,进行闭门小组咨询和公众咨询,共收到近600个反馈,来自海内外业者、协会、认证机构和学校等,并在最终敲定资料时予以考量。
星期一举办的会议由20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以及21家先进空中交通企业和组织高级代表出席。与会者讨论了未来五年扩大无人机用途和启用空中德士的计划,以及各国如何合作促进这类运作,从中获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