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司机酒驾,遇到电单车骑士切入其车道,不满鸣笛,骑士比手势回应,司机一怒下尾随对方,下车对质后起争执,骑士被打到嘴鼻耳流血。

被告王荣达(38岁,音译)星期四(7月24日)早上承认一项酒驾和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被判坐牢26天,罚款3000元和吊销驾照28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是一名私召车司机,受害者是一名31岁的马来西亚男子。

事件发生在2024年8月2日清晨5时45分,被告当时开车回家,行驶在立达路下段。受害人骑着电单车在同一路段行驶,他切入被告行驶的车道,引发被告不满而鸣笛。

受害人对被告比手势回应,让被告更生气。

延伸阅读

39名男女涉酒驾被捕面控
39名男女涉酒驾被捕面控
21人涉酒驾被捕面控 其中三人是重犯
21人涉酒驾被捕面控 其中三人是重犯

被告尾随受害人,双方过后在附近的停车场把车停下。被告与受害人对质,双方接着开始起争执,被附近的电眼拍下。

画面显示,被告和受害人在卸货区互比手势、起口角,过程中被告推了受害人的胸膛,也扑向受害人,导致对方摔倒在地。

受害人躺在地上时,被告至少四次拳打他的面部和头部,还用膝盖去顶对方的上半身。受害人的伤势包括左手肘部擦伤,鼻子、嘴唇和耳朵流血。

双方肢体冲突历时约30秒,受害人在期间没有打被告,不过他事后试图拉被告到附近的咖啡店,寻求协助。

被告被带到警察广东民大厦做酒测时,结果显示他每100毫升呼气中含有不少过47微克的酒精,超过法定的35微克。

调查揭露,被告在下班后,到劳明达与朋友喝酒,从凌晨2时到4时,喝了四品脱(pint)的啤酒,在开车回家途中发生上述事件。

有前科再犯 须判刑阻吓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有伤人前科,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无论此案发生之前是不是路霸事件,判刑都必须起到阻吓作用。

法官说,被告一路跟着受害人,就为了早前的事与对方对质,最终多次向对方挥拳。尽管是受害人动手动脚,多少挑衅了被告,但是被告的举止也不应该,并指被告当时的反应多少也受到酒精影响,无法控制自己的怒气。

法官希望被告吸取教训,不要再犯罪,表示他还算年轻,应该要学会控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