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淡滨尼发生二死八伤的车祸,涉嫌肇祸的男子事后被控上法庭,他的案件定于10月23日进行认罪聆讯。
这起轰动一时的致命车祸发生在2024年4月22日早上7时许,地点是淡滨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车祸酿成二死八伤。
肇事驾驶员是44岁的莫哈默夏非(Muhammad Syafie Bin Ismail),他共面对五项控状,指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重伤和受伤、鲁莽驾驶,以及肇事后未停车。
这起案件星期四(7月31日)进行审前会议后,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更新资料,显示案子展期至10月23日进行认罪聆讯。
被告面对的控状指他涉嫌在案发时危险驾驶,在勿洛蓄水池路朝淡滨尼4道方向的路段直行时闯红灯,导致六车连撞,其中两人伤重不治。不幸丧命的是17岁初院女学生阿菲法,以及事发时乘坐货车的灭虫公司女职员诺兹罕(57岁)。
控状也指被告沿着勿洛蓄水池路行驶时,为超车突然从第二条车道转换至第一条车道,跟着又切回第二条车道,车子在切换车道时擦撞白色马赛地,导致后者左侧车轮与路堤擦撞。被告过后没有停车和提供个人资料,而是继续直行,来到十字路口时因涉嫌闯红灯酿成严重车祸。
被告在去年4月25日面控后获准以3万元保释在外,条件包括必须佩戴电子追踪器、不得与任何证人接触、联系或干涉调查和影响司法公正等。
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若罪成,可面对两年至八年监禁,也可被吊销各类驾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可被判处一年至五年监禁;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罚款最多1万元,或两者兼施;鲁莽驾驶,可被判处最长12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若未提供帮助就离开事故现场,或未在24小时内报案,一旦罪成,可被处以1000元罚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