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运督工找来不在吊运团队内的同事帮忙进行起重作业,岂料同事在过程中被装有1300公斤气瓶的托架砸中,送院后伤重不治。这名督工因没有确保遵守安全措施,被判入狱六个月。
孟加拉籍被告谢赫(Sheikh Mohammad Elias,33岁)面对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五(8月1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这起致命工伤事故发生在2023年9月16日早上约10时45分,地点是位于加文纳路的南北交通廊道工地。
根据案情,死者是41岁的孟加拉籍客工拉赫曼(Rahman Md Habibur),受雇于Royale Construction Pte Ltd。被告则受雇于LT Sambo Co. Ltd为吊运督工,案发时已为这家公司工作八年。
案发当天早上,被告向吊运团队内的罗厘起重机司机,以及两名信号工和吊运工讲解注意事项。讲解内容包括先吊运物品的顺序、使用正确起重装置和适当信号,以及起重作业必须小心且缓慢进行。
然而,在进行起重作业时,被告找上并非吊运团队一员的死者帮忙,死者同意后站上罗厘车斗,与信号工一同做准备。
接着,死者和信号工轮流协助起重作业,卸下罗厘上的物品,但是死者在过程中没有妥当使用吊索。当物品被吊起时,吊索缠绕到一旁一个装有1300公斤气瓶的托架,导致托架倒下,砸中站在一旁的死者。
附近的工人见状赶忙上前协助将倒下的托架吊起,救出死者。死者随后被送往医院急救,但在下午2时20分宣告不治。他的死因是多处受伤。
控方指出,被告身为吊运督工,没有确保在起重作业期间遵守安全措施,包括没有阻止信号工和死者在起重作业进行时留在罗厘车斗;没有确保先卸下较高物品,以防这些物品倒下,以及没有让工人保持3米的安全距离等。
被告求情时说,他感到非常抱歉,死者与他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他并非有意造成这起意外发生,事后也没有逃避责任,恳请法官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