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商用信托(Dasin Retail Trust)宣布,旗下中国子公司中山市远信商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远信公司”),因擅自偿还一笔中国境内贷款,可能违反债权人间协议而面临法律诉讼。  

信托星期一(8月4日)晚间向新交所提交文件披露,马来亚银行新加坡分行作为信托境外贷款代理行,8月1日向远信公司发函警告称,公司在未经信托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在6月偿还1亿5000万元人民币(约2691万新元)的境内贷款。这一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在2017年1月签署的《债权人间协议》(Intercreditor Deed)。

根据协议,远信公司在境外贷款清偿完毕之前,其境内贷款须维持在至少3亿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此次偿还1亿5000万元人民币之后,境内贷款已低于这一门槛。协议也规定,公司的可用资金应优先用于偿还境外贷款,而非境内贷款。

马来亚银行新加坡分行指出,远信公司偿还境内贷款的行为未经信托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已给境外融资方造成损失。银行在信中强调:“远信公司任何擅自偿还剩余境内债务或解除相关担保的行为,均是不被允许的,并将进一步损害境外融资方的利益。”

此外,若远信公司在8月1日收到信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能全额偿还境外债务,马来亚银行新加坡分行将采取必要行动,包括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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