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剧放走他人饲养的鸟只,又偷包裹和脚踏车配件,48岁男子被判坐牢10天。
被告穆罕默·卡马鲁哈利姆共面对六项包括恶作剧、不诚实盗用财物及偷窃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首起案件发生在去年8月9日清晨6时许。被告当时路经蔡厝港4道第461座组屋一单位时,发现屋外挂着三个鸟笼,每个笼子里都有一只“灰腹绣眼鸟”(Indian White Eye),而笼门未上锁。
他因此起了歹念,打开其中一个鸟笼的笼门,将鸟放走,造成受害人损失350元。事发经过全程被闭路电视拍下,受害者当天下午报警。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一个多月后。去年9月25日凌晨,被告在武吉巴督52街第535座组屋外闲逛时,看见屋外有一个包裹,便顺手将包裹和两张二手地垫一并拿走。包裹内有一个手机支架、一套多功能工具及一套男士套装,总值51元。他的偷窃行为同样被电眼拍下,失物至今未寻回。
隔天凌晨,被告在滨海湾金沙的脚踏车停车处徘徊时,偷走一辆脚踏车的坐垫包、一盏价值120元的备用前灯,以及一盏前车灯和一盏后车灯。这些物品同样未寻回。
被告于今年6月25日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