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泉水电厂案的首名证人已完成供证,案件将在下星期一(8月18日)续审。

凯发集团前执行主席兼总裁林爱莲(64岁),以及另外五名前高管和前董事皆面对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内容涉及凯发两次就大泉项目发表公开声明时,隐瞒水电厂得靠卖电来赚钱的关键信息。

这起案件星期三(13日)续审,由控方对主要调查官韦懋君做重新引证。过程中,林爱莲的代表律师文达星好几次打断控方,指控方的问题不相关,或并非他在盘问时曾提出的内容。

其中一个被辩方反对的问题,与马来亚银行在2013年为大泉水电厂提供为期18年的7.2亿元融资相关。控方询问调查官,这笔投资在凯发崩盘时的最终结果。但文达星指出,他在盘问时问的是,当马来亚银行提供贷款给凯发时,表明对项目有信心,并没有询问任何与贷款最终结果有关的问题。

审理本案的国家法院法官杜汉立认为,控方所提的崩盘事件发生在2019年,但当前关注的是2013年,以及马来亚银行2011年进行的评估,因此不允许这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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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文达星在盘问中提及的2011年1月14日信件,调查官在控方重新印证下说,她在调查中发现,六家银行在草拟这封信时,用词谨慎,而这份顾虑主要源于发电厂。她在接受盘问时曾说,凯发当时也知晓银行对用词的考量,在她看来,这表现了银行愿意给予凯发的支持程度有了变化。

本案的下一名证人是负责凯发投资者关系的企业传播部前员工,但她不巧感染冠病,无法在星期三出庭。案件将在8月18日下午续审。

本案另五名受审的被告是凯发前首席财务官赵伟平(56岁),以及四名前独立董事张兼帼(69岁)、倪子章(68岁)、李裕海(69岁)和穆鲁加苏(66岁)。(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