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与蓄意协助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行和妨碍司法公正,本地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被判罚款3万元。
国家法院法官李立贞星期五(8月15日)下判时说,提呈给法庭的医疗证据显示,王明星患有晚期多发性骨髓瘤,且无法治愈,入狱会增加危及他生命的风险。因此,她认同控辨双方的陈词,对王明星法外开恩,判处3万元的罚款。
王明星(79岁)于8月4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另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罪名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2022年12月,王明星邀请易华仁搭乘他的私人飞机到卡塔尔,表示会承担所有的旅费和住宿费。易华仁接受邀请,在同月10日抵达卡塔尔首都多哈,入住当地的四季酒店。他隔天得回返新加坡,王明星因此安排他搭乘商务客机。这些好处总值2万零848元零3分。
另外,王明星也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在得知贪污调查局在询问有关多哈行的详情后,在2023年5月通知易华仁。之后,他应易华仁要求,安排给易华仁开账单;易华仁在约5月25日,开了一张5700元的支票,支付机票费用。
易华仁因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余元的物品及好处,去年10月3日被判入狱一年。
今年6月,易华仁在刑满四个月前获得假释,他已完成八个月的狱中服刑与居家宵禁,若接下来不再触法,料可在今年10月正式完成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