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员工趁上班期间潜入储物间,先后两次偷走同事总值逾731元的财物,被判坐牢八天。
马来西亚籍被告许耀盛(19岁)案发时在滨海广场的火锅店海底捞分店担任服务员。他承认两项偷窃控状。
案情显示,今年3月30日,被告在上午11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之间起意行窃,进入储物间,从一名20岁同事的背包中偷走一个粉色拉链袋,内有208元现金、一张易通卡和一串钥匙。
他将现金占为己有,其余物品则丢弃。
他食髓知味,今年5月13日凌晨时再度潜入储物间,从另一名26岁同事的包内偷走一个黑色钱包,内有约522元现金、一张工作准证、一张马来西亚身份证及多张银行卡。
被告花掉现金后,将钱包和工作准证丢弃,留下身份证和银行卡。
同事发现钱包不翼而飞后向警方报案,警方两天后逮捕被告,并起获身份证和银行卡,归还给失主。事后,被告已全额赔偿两名同事约731元的损失。
被告通过庭上通译员求情时说,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不会再犯,并希望能早日服完刑回马国。(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