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有地住宅用地的土地增值费持续上扬,新一轮土地增值费平均上调0.7%,较半年前的平均上调0.3%来得高。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星期五(8月29日)下午发文告指出,非有地住宅用地接下来半年的土地增值费(Land Betterment Charge,简称LBC)平均上升0.7%。

118个区当中,有19个区的土地增值费上涨2%至15%,一个区的土地增值费下调4%,其余地区没有变化。

有地住宅用地的土地增值费则平均上调0.4%,较之前一轮的上调3%,上调幅度显著缩小,13个区的增值费都增加,涨幅介于3%至5%,其余地区没有变化。

商用土地增值费平均上调0.1%,酒店与医院则维持不变。至于工业用地,以及宗教场所或民事与社区机构的土地增值费,分别平均上调1.6%和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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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地住宅土地增值费平均上调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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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非有地住宅用地土地增值费平均下调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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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费是由发展商支付给政府,用来填补土地使用密度和价值提高后的价差,反映发展商的土地需求。土管局是在征询首席估价师意见后,制定最新土地增值费,每年调整两次。

这一轮的土地增值费调整从9月1日起生效,维持至明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