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人因涉嫌参与诈骗相关的钱骡活动,将在来临一周分别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天(8月31日)发文告说,20名男子和七名女子因涉嫌参与各类诈骗活动相关的钱骡活动,将于星期一(9月1日)至星期三(3日)分别被控上法庭。
文告指出,他们的年龄介于17至61岁,涉及的诈骗类型包括冒充政府官员和银行职员、求职、电子商务、恶意软件和钓鱼诈骗,涉款450万元。
这27人中,有26人被指交出或出售他们的银行户头或Singpass来帮助犯罪团伙洗钱。
其中一些人被指欺骗银行开设个人银行户头后,将网上银行凭证交给身份不明的人。
一些人还非法披露他们的Singpass资料,让犯罪团伙能够利用他们的身份开设银行户头。
另有一人涉嫌协助犯罪团伙从多个银行户头提取现金。
他们将面临多项指控,包括协助他人保有犯罪收益、协助欺诈、协助他人未经授权获取电脑资料,以及非法披露与国家数码身份服务相关的密码或代码等罪行。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5A(5)节条文,协助他人保有犯罪收益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刑事法典》第417节条文,欺骗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滥用电脑法令》第3(1)节条文,协助未经授权获取电脑资料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滥用电脑法令》第8(A)(1)节条文,非法披露与国家数码身份服务相关的密码或代码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严正看待任何涉嫌诈骗的行为,违法者将依法严惩。
为了避免卷入犯罪活动,公众应当拒绝他人要求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或Singpass户头。他们还应对那些承诺“快速赚钱”的机会保持警惕,这些机会承诺以回报换取银行或Singpass户头的使用。任何允许他人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接收或转移资金者,若这些交易涉及犯罪活动都得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