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知法犯法,涉嫌在四个月内14次挪用警车,并偷走其中两辆,还失信超过900元,他星期三(9月11日)被控上庭。

被告阿里斯(42岁,Aris Rizki Nasmi)面对八项控状,包括两项不诚实挪用财物、一项偷车、一项监守自盗、两项妨碍司法公正、一项严重失信和一项抵触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的罪行。

控状显示,被告案发时是一名警员,犯案地点大部分都是在警察广东民大厦。

根据控状,被告在2023年11月21日到2024年7月8日期间,被指在警察广东民大厦失信共985元6角8分。2024年5月9日至13日之间,他则涉嫌失信两张属于警察部队的现金卡,内有存值共约4元。

此外,控状也指他在2024年2月16日至5月14日之间,14次在警察广东民大厦挪用四辆警车,并在这段期间偷走了其中两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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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并没有透露涉案的是哪一种类型的警车。

被告也涉嫌在同年5月14日窃取了一本警用车辆日志簿。

案展至10月8日过堂。

警方回复《新明日报》询问时说,被告目前已被停职。事件发生后,警方立即对他展开调查,并且把他从前线的岗位,调派到行政职务。

由于案件还审理中,警方无法进一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