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监管机构推迟企业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要求,但这不代表新加坡放松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承诺,或是放弃自身气候目标。
新加坡气候行动大使孟文能(Ravi Menon)星期五(9月12日)在新加坡董事协会(SID)的年度大会上指出这一点。他说:“可持续发展报告仍然很重要,而且将继续存在。前进的方向没有改变,只是节奏变了。”
他也指出,许多公司仍在构建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建议的高报告标准所须的能力。这次延期可给公司更多时间来构建这些能力。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和新交所监管公司(SGX RegCo)近期宣布,延长大部分针对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实施气候报告的时限。
其中,非海指成份股上市公司、市值10亿元以上的公司,可延期至2028财年实施气候报告,市值低于10亿元的公司则可推迟到2030财年。对所有上市公司,外部有限鉴证要求(external limited assurance)也统一从原定的2027财年延后至2029财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