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涉嫌醉酒爆粗拳击客工,导致对方左下颌骨骨折,他不认罪,审讯后最终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坐牢22周。
印度籍被告拉马尔(42岁,译音)面对一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他被指于2023年10月23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丹那美拉海岸路35A号,故意拳击一名男子的左脸,导致对方左下颌骨骨折。
被告不认罪,经过审讯被法官裁定罪名成立。
根据结案陈词,2023年10月22日晚上,受害者和友人在竹脚巴刹熟食中心喝酒购物后,返回宿舍。两人和素不相识的被告一起下了巴士,正拎着购物袋朝宿舍走去时,受害者听到有人骂粗话,便转身问被告是在对谁爆粗。
岂料,被告却毫无预兆地朝受害人左脸猛击一拳,导致后者跌倒,左下颌骨骨折。
事发期间,被告处于醉酒状态。事发后,受害者接受手术并住院治疗,获得共计39天病假。
被告否认殴打了受害者。被告接受盘问时,声称遭受害人及其友人殴打,自己只是出于自卫,阻止受害者一群人的“袭击”。然而,他在提供给警方的口供中却承认,是因惧怕受害者一群人,才出手拳击受害者。
被告没有具体说明为何惧怕受害者及其友人,以及此前为何承认打人。被告推测称,可能是担心警方抓他坐牢,而控方指出这样的推测并不合理。
控方指出,被告口供前后不一,说辞并不可信。
被告求情时说,他自2012年就在本地工作养家糊口,家中有两名还在上小学的孩子,以及卧床养病的年迈老父,并且须在经济上支持守寡的姐姐与外出打工出车祸的弟弟一家。
他称这是首次触法,恳请法官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