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持有含冰毒和合成大麻素等A级毒品的电子烟烟弹,47岁新加坡籍男子被控上庭。
被告林向胜(译音)也被指非法持有一枚直径7.62毫米的空尖弹,目前面对抵触滥用毒品法令和抵触军火法令共八项罪名。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1月16日,在裕廊西65街第657座停车场,被发现持有两个分别含有A级毒品;冰毒和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烟弹。
被告也被指持有用来贩运的12包,含有不少于23.41公克冰毒的结晶物质。他也涉嫌持有一包含有不少于7.99公克K他命的结晶物质、及一包含有不少于1.21公克大麻的物质。
控状也显示,被告被指持有吸毒工具,并在汽车后备箱的笔记本电脑包,放了一枚直径7.62毫米的空尖弹。
被告的案件目前定在9月17日进行审前会议。
贩运冰毒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入狱五年至20年,及打鞭五下至15下。
持有含A级毒品的电子烟烟弹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长10年,或罚款2万元,或两者兼施。
非法持有枪械或弹药若罪成,则可被判入狱五年至10年,及打鞭不少于六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