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停在路中央睡着,男子被警察要求进行酒测时不但不配合,还出言辱骂并开车逃离,结果撞伤一名警员,两小时后在住家落网,被判监三个月又八周,罚款3000元。
被告曼尼卡瓦萨加姆(41岁)共面对四项包括辱骂公务员、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妨碍司法公正,以及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等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三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揭露,事发于2023年10月6日凌晨2时许,两名警察海岸卫队(PCG)警员在三巴旺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在交通灯转绿后仍未行驶,警员鸣笛提醒,但车子依旧停在路口。
过了一会儿,交通灯再次由红转绿,这辆车仍然没有移动。警员于是上前查看,发现被告坐在驾驶座上睡觉。
警员敲车窗,示意被告摇下车窗,而被告开了车门,并按照警员指示熄灭引擎并下车。
被告下车后,警员闻到他身上有浓烈酒味,怀疑他酒后驾驶,便要求交警前来进行酒测。等待期间,被告情绪不稳,不仅对警员说“管好你的事”“滚开”,还对警员爆粗口。
凌晨2时32分左右,被告突然回到驾驶座并启动车子。警员试图阻止,被告却在绿灯亮起时驾车离开,车辆右侧撞上警员的右膝,随后飞速驶离现场。
警方于当日凌晨4时在被告家中找到人,随后逮捕他。
无法确定酒测结果 属事发前或事发后
被告声称逃逸后,将车子停到坎贝拉弯第130A座附近,然后在车旁继续饮酒,之后搭私召车回家,到家后又在家里喝酒。
故此,被告接受酒测时,每呼出100毫升气体,含有73微克酒精,超出法定35微克酒精含量。
由于无法确认其酒测结果是源自事发前还是事发后,控方未以酒驾罪名提控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