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餐只占社企小贩中心摊贩食品数量的5%到20%,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次长吴函燕说,摊贩不会因提供经济餐而亏本。
丹戎巴葛集选区议员符策翔、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蔡庆威和阿裕尼集选区议员严燕松在星期三(9月24日)的国会上,都对社企小贩中心(Socially-conscious Enterprise Hawker Centre)的营运模式,是否让摊贩承担太多责任和成本而表达担忧。
针对摊贩承担经济餐成本的问题,吴函燕回答时说,为了履行小贩中心提供平价食品的首要使命,国家环境局要求社企小贩中心经营者在招标过程中,要求每摊至少提供一项经济餐,并在签署租赁合约时先说明相关要求。每摊可灵活推出自己的经济餐,同时保留根据成本和定价策略提供其他更高价位食品的权力。
“经营者会不时审查经济餐价格,此前也曾根据摊主反馈上调价格。重要的是,摊主不因提供经济餐而亏本,因为他们在与经营者协商租金时就应考虑到这一点。”
她说,经济餐只占社企小贩中心食品数量的5%到20%,因此预计不会造成亏损。她也强调,看待这个问题也应结合各方对小贩的支持,包括经营者要将50%盈余用于增加客流量并使小贩受益的活动,而政府在建造和维护小贩中心的成本高达数百万元,这方面也没有要求经营者和摊贩分担费用。
严燕松提问,为何要让一般收入较低的小贩,承担提供经济餐的成本。吴函燕回答说,摊贩会在一系列不同价格的菜品中出售经济餐。
“如果你有一款经济餐售价3元或3元5角,那么你可以根据你的经营策略,以不同的价位出售其他菜品。我们并不是要求小贩自己为这些廉价菜品提供津贴,只是要求他们在菜单上推出一款经济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