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10月3日)起,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可在我国陆路和海路关卡要求驾驶人士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及时侦查违规者,保障公共和关卡安全。
国会今年1月7日三读通过公路交通(杂项修正)法案,以便在公路交通罪名相关刑罚的阻吓力和相称度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增强当局对违规驾驶者的执法权。
内政部星期四(10月2日)发文告,列明移民局进行酒测的相关权力。法令的首阶段修订已在今年6月12日生效,包括删除一些罪名的强制性最低监禁期和驾驶执照吊销期,给予法庭自由裁量权来判处适当刑罚。
根据文告,除了陆路关卡,移民局也可在陆地的海运货物边境进行酒测,对象是罗厘司机和其他交通工具驾驶者。未能通过移民局酒精呼气测试的驾驶者,将被当场逮捕并移交警方处置。
拒绝接受酒测的驾驶者将触犯刑事罪名,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对罚款1000元至5000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重犯者可面对罚款3000元至1万元,以及坐牢最长12个月。
公路交通(杂项修正)法令的其余修订将稍后生效。
内政部强调,当局严正看待酒驾行为,促请所有驾驶者负起责任,饮酒就别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