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充当“兽医”,涉嫌在没有打麻醉药的情况下为老鼠截肢,还在售卖果子狸时,企图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前放掉它后逃跑。

被告梁健森(23岁,译音)面对12项抵触野生动物法令的控状。他表示有意认罪,案展11月7日审理。

根据控状,被告并非合格兽医,却于2022年7月9日,在没有打麻醉药的情况下,切除一只老鼠的右前脚,造成它承受不必要的疼痛。

另外,他涉嫌于去年1月26日在靠近山景道的惹兰德玛万(Jalan Dermawan)捡走一只果子狸,带回一单位饲养。

隔月23日,他把果子狸放入一个笼子内,拿到附近的罗弄可萌竹(Lorong Kenmunchup),准备以580元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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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天,他试图逃离执法人员的追捕,且试图把果子狸从笼子里放出。

若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长18个月监刑,或罚款高达1万5000元,或两者兼施。擅自带走野生动物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六个月,或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

售卖野生动物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2个月,或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阻碍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若罪成,则可面对长达12个月的监刑,或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