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蒙古签署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承诺将所授权碳信用价值的5%投入蒙古气候适应项目。

根据贸工部发布的文告,新加坡与蒙古星期一(10月6日)签署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双方将在《巴黎协定》第六条框架下合作,开发高质量碳信用项目。详细的授权程序与核算方法将稍后公布。

根据协议,新加坡承诺把相当于所授权碳信用价值5%的收益投入蒙古的气候适应项目,并取消其中2%的碳信用,以贡献全球净减排。这些被取消的碳信用将不得出售、交易或用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

主管贸易关系的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在签署仪式上说:“我们以签署这项执行协定来庆祝新蒙建交55周年,这体现了双方共同打造可持续、低碳未来的愿景,也展现我们携手推动具实质意义气候行动的承诺。”

蒙古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巴特巴特尔(Batbaatar Bat)指出,蒙古很荣幸成为新加坡在这个领域的合作伙伴。“这项伙伴关系将推动蒙古向绿色与可持续发展转型,并助力全球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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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工部说,这项合作将通过资金引导,释放蒙古潜在的减排能力。获授权的减排项目不仅能促进可持续发展,也将为当地社区带来具体益处,包括创造就业、改善清洁水源获取、强化能源安全及减少环境污染。

这是新加坡在一个月内签署的第二份类似协议。在刚过去的9月中旬,新加坡与越南签署协议;而在8月,也刚与泰国达成合作

截至目前,新加坡已与10个国家建立碳信用合作框架,合作对象还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加纳、不丹、智利、秘鲁、卢旺达、巴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