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职总英康保险公司被法院批拖延索偿一案,职总秘书长黄志明说,英康经过反思后接受法院的判决。黄志明同时提醒英康必须在索偿事务时,展现出更多的同理心和同情心。

《联合早报》10月1日报道,78岁男子许华车祸重伤卧床五年后身亡,儿子入禀法庭索赔。国家法院副主簿裁定职总英康赔付41万多元,同时严斥英康在索赔过程中采取拖延策略“完全不合理”,尽管最终让步,但一切为时已晚。

职总秘书长黄志明星期三(8日)在脸书发文对上述事件作出回应。他首先对死者家属致以慰问,并对他们过去一年所经历的悲痛深表同情。

他说,虽然职工总会不干预旗下企业的日常商业决策,但他要求自己及工运大家庭中的成员都秉持着公平、诚信和同情心的高标准。“这些价值观是我们工作的基石,也是我们对所服务民众的承诺。”

黄志明说,让他欣慰的是,英康在反思后接受法院的判决,并承认他们本可以做得更好。“尽管我理解英康需严谨地执行尽职流程,但英康必须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展现出更多同理心和同情心,以取得平衡。”

国家法院副主簿金范洙日前发表判词,批评英康“完全不合理的行为”,并“代表法院对英康的行为表示绝对的不满”。

金范洙说,英康指示律师完全否认有关死者所承受的痛苦,以及生活上不便相关的索赔。“他们的立场是,许华在此期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可能感受到任何痛苦和折磨。”

不过,这与证据相悖,因为有证据明确显示许华在某些时段是清醒的,并且似乎能理解简单的指示。此外,即使受伤者无法感受到痛苦,他仍有权获得生活便利损失的赔偿。

尽管英康有机会解释为何有“如此顽固且显然不合理的立场”,他们拒绝解释。最终,加上许华遇车祸时当保安的收入损失等,法庭共判英康赔付约41万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