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或管理网络群组以传播淫秽内容者,未来一旦被抓获,将被强制判处监禁,若传播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刑罚将更为严厉。
这是星期二(10月14日)提呈一读的《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提出的新罪行之一,旨在科技发展的当下,更好地惩处借助科技进行的不法行为、加强对弱势受害者的保护。
根据内政部文告,设立WhatsApp或Telegram群聊,或创建网站、博客等网络社群的行为,会使淫秽内容(obscene object)更易流通、传播范围更广,因此社群建立和管理者罪责更大。
法案通过后,凡建立或管理传播淫秽内容的网络社群者,将被判处强制监禁,刑期最长可达五年;若内容涉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最高刑期可延长至七年,并可另加罚款。
至于大范围传播淫秽内容者,可被判处最长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内容涉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则将面临最长四年的强制监禁,并可罚款。
除了设立新罪行,法案也修订现行传播淫秽内容的条文,包括把“未成年人”的定义从16岁以下扩大至18岁以下,并将成年人之间私下、两厢情愿交换淫秽内容的行为无罪化。
现行《刑事法》主要适用于本地案件,若加害者与受害人相约赴海外会面并发生性行为,则一般不在适用范围内。为此,修正法案提出,若其中一方从新加坡出发,而他们在海外进行的行为若在本地属违法,则在海外发生的性诱行为同样可在新加坡境内被追究刑责。
同时,法案也提议加重对性诱罪的刑罚:若受害者未满14岁,最高监禁期从现行的四年延长至七年;若受害者介于14岁至16岁,最高刑期则从三年增至五年。
若受害者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且处于被剥削的关系中,加害者同样可被判处最高五年监禁,高于现行的三年刑期。
此外,2019年刑事法修订时,已将利用深伪或电脑技术生成含有私密或儿童剥削内容的影像列为犯罪。然而,现行定义仅涵盖“经真实影像修改”的内容。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能凭空生成逼真的影像,法案拟新增罪名——未经许可生成私密影像,包括以人工智能生成者,以弥补现有法律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