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和一个业者在没有持牌的情况下,非法售卖旅游产品,新加坡旅游局已展开调查。旅游局也提醒公众,购买旅游产品时,务必通过持有旅游局发出牌照的旅行社办理业务。

旅游局星期四(10月16日)发文告说,林义顺(译音,Lim Yi Shoon)及I-Travel私人有限公司和LikeTravel私人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向公众提供旅游产品。

文告说,林义顺及两家公司都没有获得旅游局发出的执照,属于非持牌旅行社,旅游局目前正在调查。

旅游局严正看待这类违法行为,并将毫不犹豫采取执法行动。根据《1975年旅行社法令》第6(2)条文规定,无牌经营旅行社业务属违法行为,一旦定罪,最高可罚款2万5000元或监禁最长2年,或两者兼施。

旅游局提醒公众,订购旅游产品时须通过TRUST网站的旅行社名录核验所选旅行社的持牌资格。如有碰到非法营运的个人或公司,公众可通过旅游局举报网站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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